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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藤森的兩名謀殺嫌疑犯互相指認對方為殺人主犯

綜合報導: 王雪丁2008年8月28日

周三,施塔德州法院舉行聽證會,對2007年2月發生在錫藤鎮的謀殺慘案進行法庭調查。一名一直保持沉默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聽證會上指證另外一個為殺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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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錫藤森謀殺血案現場-年餘酒樓圖片來源: AP

2007年2月5日,德國下薩克森州錫滕森鎮發生了一樁滅門慘案:當天晚間時分,鎮上的「年餘酒樓」裡發出了14聲槍響。之後,餐館老闆和老闆娘及5名餐館的員工倒在了血泊之中。唯一活下來的是老闆兩歲的女兒。儘管逮捕了五名殺人嫌疑犯,但至今尚未確定開槍殺人者是誰。

五名犯罪嫌疑人都是越南人。其中三人被控犯有謀殺罪,兩人被控嚴重搶劫罪。周三,主要嫌疑犯中又有一人打破了沉默。在供詞 中,他將殘忍殺人的罪行推給了別人。

31歲的Phong被以謀殺罪受到檢察署的指控。周三的聽證會上,他委託辯護律師羅瑟朗讀了他的證詞:「我坐在汽車裡,不知道其他人什麼時候回來的。後來我聽他們說,他們一共槍殺了七個人。」這個越南人說,他那天晚上喝了啤酒,還吸了毒,跟隨其他人進了餐館。後來他覺得不舒服,就又回到車上。他回去後,原來在車上的41歲的Van Phuong進了餐館。

主要嫌疑犯Phong回憶了罪行發生當天和當晚的事情。他交待了手槍的來源。他說槍不是他開的。槍響的時候他並不在場,其他三個人在餐館裡,包括41歲的Van Phuong。而Van Phuong在六月份的證詞中稱他當時在外面放哨,開槍殺死餐館七個人的是Phong。他放過那個小女孩的原因是她還小,不用擔心她會洩露什麼。另外Phong開槍殺人用的那把手槍也是自己的。

在周三的聽證會上,Phong進行了反指控:「在我們的車快到錫滕森的時候,他打開了提包,從裡面拿出一把手槍,並在槍口上裝上消聲器,然後把它藏在一本雜誌裡。」他所說的「他」,就是指那個41歲的越南人Van Phuong。

檢察署以集體搶劫和殺害七人的罪名對這五個越南人提出指控。搶劫罪可判有期徒刑三至十五年。而謀殺罪要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