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Der Siebenfach-Mordprozess in Sittensen

平心綜述2008年3月28日

2007年2月4日,德國北部小鎮錫滕森中餐館年餘酒樓7人倒在血泊中,其中有香港裔和香港籍的3人,包括年輕的餐館老闆夫婦。5名越南嫌犯在此後不久分別歸案。去年底,由於主管法官重病,該案的審理重新開始。3月初,警方向法院匯報了其中一人的供詞,他詳細地說了經過。在此之前,律師們卻對警方的「誘供」方式已經提出了質疑。德國之聲記者綜合報導如下。

https://p.dw.com/p/DWlb
一年前的血案:內幕在慢慢揭開圖片來源: DW

V的供詞:他們給槍安上消音器,我害怕了才參與的

在3月初的庭審中,警方代表向法院陳述了嫌犯Van Hiep V.(以下簡稱嫌犯V)供述的內容。去年3月,嫌犯V就向警方作了相應的供述。他的供詞嚴重不利於5名嫌犯中的一對兄弟:Phong D. C. 和Trong Duong D. (以下簡稱D兄弟)。

嫌犯V說,那天晚上,他跟D兄弟等越南人一起在不來梅的一個游戲廳玩撞球。誰輸了就到游戲廳旁邊的一個土耳其餅店買5到6瓶啤酒送來。

嫌犯V對警察說,他是後來才上了那輛案發後被警方在不來梅南30公里處的維爾德斯豪森截住的汽車的。當時他以為是開回家去。他在那個晚上喝了酒,還抽了大麻。路上他就睡著了。當汽車在錫滕森停下時,他不知道身在何處。這時才告訴他要進行一次搶劫,並要他戴上一副皮手套。

他對警察說,這時他才知道要襲擊這家中餐館。他拒絕參與。可是Phong D. C.掏出一把手槍,旋上消音器。這個動作讓他害怕了,成了他捲入此案的起因。警察記錄在案:"我非常害怕。"

交給嫌犯V的任務是從年餘酒家取錢。他說,並沒有說到會殺人。他對警察說,他們只對他說,要用電線把那些人捆起來。電線早就放在了車裡,捲成了一圈。

V的供詞:開槍時我在樓上

D兄弟和V是戴著冬天的帽子走進去的,沒有戴面具。他們上樓走進年餘酒家。餐館裡大半的燈已經關了。Phong D.C.在餐館裡吼叫,而嫌犯V迫兩個或三個女人退到吧檯後面去。他說,其中一個手裡抱著餐館老闆的小女兒。Phong D.C. 用槍威脅幾個男人,鳴槍警告,同時給嫌犯V一個訊號。

得到那個訊號後,嫌犯V就上樓去了,到餐館老闆夫婦的住處去搜取現金。他在桌上找到大約1000歐元。他說,手裡拿著槍的D.C.忽然出現在他的身後,"他手裡仍然拿著槍,要我下樓去。"經過餐館時,他看到廚房裡有兩個人躺在地上,在吧檯那裡看到兩個蹲著或者跪著的人,頭上蒙著布。不久後,D兄弟也下樓了。嫌犯V於是奔向汽車。對這一段陳述,警察覺得有疑點,比如D兄弟中的一員怎麼會忽然出現在樓上的。

嫌犯V先上了車。接著,D兄弟也上了車。他們開車返迴游戲廳。嫌犯V把錢藏在汽車上腳下的位置。在那裡,他上網去看德甲比賽結果。然後他們一起開車去D兄弟新租下的住房。路上,嫌犯打電話嘗試買大麻。沒成功。在一個加油站,這幾個越南人買了一板啤酒,嫌犯V給他的女友打了電話。

到D兄弟的住處後,嫌犯V想打聽作案的背景情況。這時,D.C在擦槍。他問嫌犯V,他是不是想到警察那裡去報案。嫌犯V否認了,喝了一罐啤酒,接下來就睡著了。

律師:警方採取誘供手法,供詞完全無用

在這之前,在2月底的一次庭審上,律師對警方的手段表示嚴重質疑。比如另一名叫Quoc Than N.的被告,警察於2007年4月帶他到年餘酒樓去"故地重遊"。此事沒有事先通知嫌犯N的律師和翻譯。律師說,這個現場重遊有審訊的性質,希望被告在現場被激動起情緒來,作出供述。

此外,律師指出,警方(年餘酒樓專案組調查人員)對嫌犯V的審訊貫穿著背著律師搞誘供的一條紅線。調查人員到看押所裡對嫌犯V說,主凶Phong D.C.還沒捕獲,還拿著武器東奔西跑,使嫌犯V家庭成員的安全受到威脅。律師多克說,這是用非法手段嚇唬嫌犯V,逼他作出供詞,"只有在他作出供述的情況下,警察才會保護他的家庭成員。"多克和另一律師馮多倫說,這一點並沒有收錄在4萬頁的檔案材料裡,而是嫌犯V自己對他們說的。他們說,警察還對嫌犯V許諾說,只要他坦白了,就能減輕刑罰。並且,警察也對嫌犯N採取了同樣的手段。

律師還說,警察還鼓動翻譯、嫌犯V家庭的朋友給嫌犯V寫信。這個翻譯在信裡請嫌犯V坦白交代,他讓他想想他那重病的母親,想想對上帝的敬畏。於是,嫌犯V作出了供述。他給家裡寫了封信,律師說,警察把這封信偷帶出了看押所。但警察不承認有這麼一封信存在。

據此,律師們要求法院不考慮嫌犯V的供詞。並要求陪審員們完全把這些供詞從腦子裡排除出去。儘管如此,接下來3月初的庭審中,法院還是聽取了警方代表對嫌犯V供詞的陳述。

一個多災多難的小鎮

前幾天,這個不起眼的小鎮又發生了一件大事:復活節期間,上周五晚上,錫滕森穆斯林祈禱室著火。周一,主要嫌犯已被捕。這事情是6名16至19歲的年輕極右分子共同商量,由其中3人下手干的。在18歲的主嫌犯家裡,警察搜出了一些極右資料、極右黨NPD的有關材料和燃燒用品余件。這6個人還商量了成立NPD錫滕森支部的事。

下手的3人做了3瓶燃燒劑。在主嫌犯家門外用一瓶做了試驗,在凌晨2點半後,來到穆斯林祈禱室外,由一名17歲的打碎玻璃,由那名18歲的把兩瓶燃燒劑扔進去。

錫滕森市長艾沃斯(Heinz-Hermann Evers)對這個幾千人口的小鎮發生這麼些驚人的大事感到難以理解。他說:"我們難道就是要不斷地製造負面的大標題嗎?"他這話指的就包括2007年2月4日震動整個德國的中餐館年餘酒家血案,"15年前,這裡的世界還是正常的。"

德國之聲版權所有

轉載或引用請標明出處和作者

跳轉至下一欄 瀏覽更多相關内容

瀏覽更多相關内容

顯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