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艾未未狀告中國民政部違反「訊息公開條例」

2010年3月3日

中國藝術家艾未未3月1日向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控告中國民政部違反了中國訊息公開條例,因為民政部對於艾未未等提出的公開「512」地震相關訊息的要求逾期未作任何答覆。相關條例規定,對於這類請求,必須在15天到30天內作答。而艾未未提出的公開訊息要求已經是去年年底的事情了。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艾未未介紹了事情的原委。正值全國「兩會」召開期間,艾未未還透露了,如果他有機會向溫家寶總理提一個問題,他會問什麼。

https://p.dw.com/p/MIjU
艾未未圖片來源: dpa

德國之聲:我看到的通訊社報導說,您在3月1日向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訴訟,控告中國民政部。您能講講事情的原委麼?

艾未未:"512"這個公民調查,我們做了1年時間,在這個過程裡遇到了很多很多問題,這些問題只有政府的訊息能夠解答。普通人是無法知道的。這些問題涉及到建設部,教育部,民政部,公安部等。問題包含建築品質,民政關於救災的資金使用、分配,還有教育部的學校的各種問題,包括撫恤金,包括屍體掩埋。成千上萬的問題。經過1年的努力,我們把這些問題分類,來問不同的責任單位。跟據國務院的訊息公開條例,公民是有權利問責和獲取訊息的透明性和知情權的問題。所以我們想利用我們合法的法律權利,來向政府要求公開。我們給各級政府機構寫了有100多封信,每封信裡都涉及幾十個到幾百個問題,問得非常相近,都是經過律師和專家看過的問題,認為是必須問的問題。我們收到的所有的回答基本是3條:第一是,該公開的我們都公開了;第二,沒公開的是不能公開的,是機密;第三,你有什麼資格問這些問題?這麼大的問題,涉及到如此多的機構,回答都是一樣的,甚至有的單位把回答的樣本都誤發給我們,這是很滑稽的。你可以發現,所有政府機構都在搪塞和推委,拒絕回答任何問題。這顯然和溫家寶公佈的這個訊息公開條例有極大的不符。

德國之聲:您說的這個"訊息公開條例"是不是2008年5月1日生效的那個?

艾未未:對對對。這個訊息條例對政府沒有任何約束的可能性。作為公民你必須要有責任去督促這個事情,就是用公開的方式去問,讓全社會看到,看政府是作為還是不作為。現在正在開"兩會",大家在說各種各樣的事情。我們有許多所謂的人民代表,他們當中會不會有一個人把我們的問題交上去。如果沒有,那麼你說,這個社會會走向什麼地方去?這些問題都是應該最公開的。地震是一個自然災害,在這個自然災害中積累成山的問題,你們卻一個都不回答。我為什麼狀告民政部呢?是因為他們連回信都沒有。最起碼應該是回一個信,說收到了這些訊息公開申請書。但是他們連這個信都沒有。所以我們告民政部,就是說必須裁定他(民政部)不回這個信是違法的,而且要責成他們回答我們的問題。我們不僅告了民政(部),還有教育和建設部。只是告民政(部)是我自己去遞的信,其他兩個我們用特快專遞寄的。我們的訊息公開申請書都可以在網上看到。每一個看到這些申請書的人都可以知道,我們是做了很細致的工作的,而且問的問題都是合情合理。

德國之聲: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給了您一個什麼樣的答覆呢?

艾未未:我們上周四第一次遞交的時候,被拒絕了,他們說,我們缺少原件。1號的時候,我們拿原件又去。他們基本接受了。我說,我們從任何一個方面講都是合理的,你們必須接受。他們說先接受下來,但是能不能立案,還要和上面討論。剛才我在《環球時報》上看到,他們也說,"由於媒體重視了,我們也會抓緊討論。不過由於提的問題太多,不知道能否在7天內答覆。"他們實際上沒看懂我們申訴書的一個最主要的內容。我們上告是因為,他不作為不回答,這是不對的。並不是要法院來回答我們的問題。政府是沒理由不回答我們問題的。

德國之聲:您剛才提到《環球時報》,我是看到《環球時報英文版》登了您狀告中國民政部這個事情。中文版則沒有報導。這種"內外有別"的做法您怎麼看?

艾未未:我覺得社會將走向更細致,內外有別沒關係,至少是"別",就比鐵板一塊要好。

德國之聲:3月3日全國"兩會"開幕,先是政協,然後是人大。中國一些網路媒體正在進行"我問總理一個問題"這樣的徵文活動。如果您有機會給溫家寶提一個問題,您願意告訴我們您想問什麼嗎?

艾未未:我想提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國務院是不是能履行政府訊息公開?這是關係到國家向何處走的問題。如果我們想走向真正的法治的社會,公正的社會,政府訊息必須公開。否則我們將走向深淵。這是我想向溫家寶提的問題,而且我希望他能夠回答。

德國之聲:艾未未先生,感謝您接受德國之聲的採訪。

作者:謝菲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