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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荔蕻涉嫌"尋釁滋事"開庭,網友圍觀聲援

2011年8月12日

8月12日,北京維權人士王荔蕻涉嫌"尋釁滋事"一案在朝陽區溫榆河法庭開庭,大批網民、媒體及國際駐華人權代表到場,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後,法庭未宣佈判決結果,稱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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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zess gegen Menschenrechteaktivistin Wang Lihong geöffnet. Unterstützer von Wang versammelten sich vor dem Gericht trotz des großen Polizeiaufgebots. Foto Amy 12.08.2011 in Peking. Zugelifert von der China-redaktion Wang Lihong, China, Peking, Prozeß, Menschenrechte, Menschenrechtler
溫榆河法庭庭審現場外,艾曉明採訪圍觀聲援者圖片來源: Amy

8月12日,倍受中國網民關注的北京維權人士王荔蕻涉嫌"尋釁滋事"一案在北京朝陽區溫榆河法庭開庭審理,王荔蕻的兒子齊建翔得以進入旁聽。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審理後,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審理,此案並未有審理結果,法庭稱將擇日宣判。

香港社民連和香港市民也在庭審進行時,同步進行了聲援活動。

王荔蕻近年一直致力於為弱勢群體維權,被很多網友敬稱為"王大姐",自她在3月21日被正式刑事拘留起,不斷有網民呼籲中國當局盡快釋放王荔蕻。在溫榆河法庭正式宣佈開庭日期後,有大批中國網民表示願意到現場為王荔蕻作證無罪、申請旁聽或進行圍觀聲援。中國各地警方已經攔截多位欲參與圍觀行動的網友,包括"福建三網友"中的游精佑和吳華英,而王荔蕻正是因為在2010年先後兩次圍觀聲援"福建三網友案"而獲罪。王荔蕻的代理律師韓一村此前多次表示,此案為"政治案件",為中國當局羅織罪名打壓維權人士。

庭審現場外直擊

溫榆河地處北京郊外偏遠地帶,早在今年1月份藝術家吳玉仁"襲警案"也在此審理。有中國網民稱溫榆河法庭已經成為審理"政治類案件"的專業法庭。

Prozess gegen Menschenrechteaktivistin Wang Lihong geöffnet. Unterstützer von Wang versammelten sich vor dem Gericht trotz des großen Polizeiaufgebots. Foto Amy 12.08.2011 in Peking. Zugelifert von der China-redaktion
警察在現場拍攝圍觀聲援者圖片來源: Amy

儘管官方強力鎮壓,庭審現場外還是聚集了上百位來自中國各地的網友和訪民清晨六時起,就有第一批網友到達現場,而警方隨後在現場拉起警戒線,現場路邊停滿警車和一輛大型公車、灑水車等。幾十名警力列隊警戒線處,亦有便衣對圍觀網友進行拍攝、強搶相機和語言威脅等。上午八時多,警察將幾位圍觀網友和一批訪民強行推入公車驶離現場。現場警察隨即又對香港及海外媒體記者查驗證件。

庭審開始前,目前尚處保外就醫階段及被軟禁的"結石寶寶之父"趙連海到達現場,掀起第一次現場圍觀的高潮,他在多位網友組成的人牆保護下接受各媒體採訪並作演講,痛斥當局作法違法打壓行徑,呼籲當局馬上無罪釋放王荔蕻。廣州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全程攝錄庭審外網友的圍觀行動。很多圍觀人士手持各種支持標語和發放印有"王大姐,回家"的傳單。警方和網友雙方態度都比較克制,未有衝突發生。

8位來自美國和加拿大駐華使館人權官員、歐盟人權委員會觀察員也到場申請旁聽遭拒。他們在法庭為其提供的另一地點等至庭審結束時離開,還未對此事作出正式評價。

"這是一次不正常的審判,這是一場政治迫害"

庭審結束後,德國之聲首先聯繫了王荔蕻的代理律師之一韓一村,他指這是一次不正常的庭審。開庭之前,律師向朝陽法院提出安排一個能容納多人旁聽的審訊法庭,但庭審時,律師發現所安排的是一個只容納五人旁聽的小法庭,除王荔蕻之子作為親屬被允許旁聽,另有兩位警察和兩位便衣旁聽,此案從宣稱的公開審理變為不公開審。韓一村認為這已經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另外公訴方打包式質證,未進行逐項、逐一質證;在辯論階段,主審法官將韓一村辯論強行制止;最後在被告人陳訴時,並多次打斷王荔蕻的自辯,阻止被告方行使自己的辯護權。

據悉王荔蕻的兩位代理律師劉曉原在法庭上有不同的側重,劉曉原就證據效力、證人資格等做技術層面的法律辯護,而韓一村則做"政治辯護",強調《憲法》中的公民權利。

韓一村再次強調:"這個案件是一場政治迫害,理由是,王荔蕻根本沒有罪,當局強行定罪;這個案件從定罪起立案偵查的是國保,國保就是專門辦理政治案件的機構;中國刑法中有400多項罪名,國保只負責27項,這27項都事關國家政權利益。他們並未按這個給王荔蕻的罪名來偵查,是按危害國家安全的高度的政治案件來處理。"

對於擇日宣判可能產生的結果,韓一村認為:"判無罪的可能性為幾乎為零,肯定是有罪判決,但也不太可能重判,在強大的輿論、民意監督下,當局得想想什麼是對他們有利的判決。"

王荔蕻:公民有責任對社會公共事務關心,我無罪

庭審現場,分隔多日的王荔蕻與其子齊建翔終得相見,齊建翔向德國之聲介紹,出現在法庭上的母親削瘦很多,神情憔悴,頭髮幾乎全部變成白色,因為感冒不停的咳嗽,被法警扶進扶出法庭,當她看到兒子和律師時,她微笑起來,並未露出悲傷的神情。也證實了她此前與律師會見時,要坦然迎接審判的信心。

據齊建翔轉述,在被告人陳述環節時,王荔蕻從社會正義和公民的責任談起,被法官打斷後,她輕聲說出一小段自辯陳詞:"今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年紀念,作為一個公民有責任對社會公共事務關心、發聲、發言,當今社會上有很多人的思想還停留在帝制時代。我們在'福建三網友案'的圍觀行動都是自願自發的,與中國很多最後演變成大的衝突事件的'甕安事件'等相比,是中國抗議活動中最和平理性的活動,我認為我無罪。"

庭審結束時,齊建翔告訴母親在法庭外有很多來自中國各地的網友前來聲援,王荔蕻點頭表示她知道網友一定會前來,她依賴網友。齊建翔說根本沒有想到在警方這麼嚴控的情況下,還有如此多的網友、訪民、媒體和國際機構的人權官員等前來,很多網友向他表示:"小齊,我們都非常敬重你媽媽,她是中國社會的傍樣。"

齊建翔向網友表示感激的同時,也認為:"我終於理解了我媽媽的道德的感召力,還是很強大的。大家都能看到我媽媽做的一切,公道自在人心。"

"越來越多的中國網民敢於對不公平的事說'不'"

德國之聲也電話連線了前往現場聲援的趙連海,得以逃過看守視線的他,於凌晨六點多就到了現場附近,他對目前中國當局高壓狀態下的中國網民,在此案上表達的態度表示欣慰,他說:"這種態度就是不認同當局所作所為,並對此進行理性的抗爭。中國大陸的公民越來越敢於維護公民權益,對不公平的事情說'不'。"

他認為國際社會對王荔蕻一案的關注,包括今天歐盟人權委員會的官員到達現場,他們應該捕捉到了中國人權最真實的現狀。

另外在王荔蕻一案上,趙連海覺得官方治罪王荔蕻決心已定,官方意圖殺一儆佰來震懾越來越多的公民行動。但官方此舉定會招致更多公眾的憤慨。他也認為中國當局本身在做錯事,致社會矛盾頻發,中國也面臨了諸多社會問題,症結雖在官方,但專制體制不惜動用巨大的社會成本打壓批評的聲音,他認為官方執政思路必須調整。具體體現在此案上,應該找個台階,盡快釋放王荔蕻回家。

韓一村:王荔蕻案辯護詞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尊敬的審判長和審判員:

我受被告人之子齊建翔的委託,並經被告人確認,擔任王荔蕻的辯護人。受案後,我本著對事實、對法律、對歷史高度負責的精神開展工作,認真審閱了本 案卷宗材料,並到看守所會見王荔蕻,瞭解案情。今日出庭辯護,我心情非常沉重,深知冤假錯案的危害,不斷提醒自己"律師不僅要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還要 通過個案彰顯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現根據事實與法律,發表以下辯護意見:


一、公訴機關的指控是錯誤的

2011年4月16日,王荔蕻等人在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法院門前,喊口號、唱國歌、打條幅等活動不是尋釁滋事,而是對馬尾區人民法院的違法行 徑進行批評和抗議。馬尾區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福建三網民誣告陷害案",拒絕公民旁聽,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侵害了王荔蕻等人的合法權益。根據 《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和《憲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 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顯然,被告人的行為,符合憲法規定,屬維 權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同一切違法犯罪活動做鬥爭的權利,王荔蕻等人不能例外,她們天賦地享有這些權利,批評合法,抗議有理!何來罪過?況且,王 荔蕻等人的活動是在福州警方指定的範圍內進行,根本影響不了法院的庭審,更沒有妨害交通秩序,不具有社會危害性,何來尋釁滋事?公訴機關的證據與本案均沒 有關聯性,所謂的有罪證據純屬"指鹿為馬"!

二、本案是一場政治迫害,而非法律審判

被告人自2008年開始,參與了許多重大維權活動。她幫助過上海襲警案楊佳的母親、聲援過湖北省巴東縣鄧玉嬌案、關注流離失所的女律師倪玉蘭、山 東盲人陳光誠,還有河南省愛滋病人田喜、北京趙連海的家人等等。王荔蕻的維權行動,喚醒了許多人的公民意識,他們和王荔蕻一起要為權利而鬥爭,開展了一場 場維權活動,在社會上產生積極影響,贏得業內廣泛認可與好評。然而,正義之舉卻讓某些人、某些勢力坐臥不安,他們視其為洪水猛獸,欲想除之而後快,故處心 積慮地構陷了這樁冤案。經濟發展了,但不公加劇了。面對社會上的種種醜惡,王荔蕻挺身而出,伸張正義,行使公民權利,何罪之有?不該刑事拘留,卻被北京市 公安局朝陽分局刑拘了,不該批准逮捕,卻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署批逮了。今天,無辜的王荔蕻又被推上被告席,接受法院審判,公理何在?!

三、司法獨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

現行《憲法》第5條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而非依黨治國。《憲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均確定了法院性質,是人民法院,不是 黨法院。從以上規定,不難看出,黨的領導應當體現在立法上,不是表現在司法上。黨可以把自己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制定法律,推行全國。而不該插手司法, 直接斷案。全國有2800多家基層人民法院、300多家中級人民法院和30多家高級人民法院,總計3000多家,分佈全國。他們要服從地方黨委的領導,而 地方黨委會從保護地方利益、集團利益和個人私利出發,干涉司法,曲解法律,破壞法律實施。法會不法,法已不法!司法獨立,是立法本意,同是人民要求。人民 法院應當遠離政治,獨立於政黨,獨立於黨組織。做到獨立審判,公正裁決,實現法治天下。

綜上所述,沒有光明,人們才遙望星空,為了理想,我們會腳踏實地。王荔蕻失去了自由,她渴望自由,但我們不期望當下的法庭能恢復她自由。一紙有罪判決,抹殺不了本案的性質,更不會讓王荔蕻蒙羞,歷史將宣判她無罪!

辯護人:韓一村
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 律師

2011 年 8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