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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影響中國網路:黃琦做了什麼?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3年5月19日

「天網尋人」創辦人黃琦以顛覆國家罪被判刑五年,他是1998年以來因在網際網路上發布政府不喜歡的網站內容而被捕的大約14人中的一個。這是一個將影響中國網路法律規範的典型判例。當事人黃琦到底做了什麼而被指控為顛覆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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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琦和他的兒子圖片來源: www.boxun.com

從海外有關黃琦案的報導與網站上,人們可以大致勾畫出黃琦的「犯罪事實」。在1999年和妻子曾俐共同創辦了「六四天網」網站,提供尋人服務。有人也通過這個網站尋找在1989年「六四事件」中失蹤的親人,也有人在這個網站上張貼反腐敗、有關「六四事件」和其它批評政府的言論。2000年6月3日,也就是「六四」11周年前夕,黃琦被逮捕。

「路還很長,感謝大家、感謝為中國民主努力的人們。他們來了,告別了。」這是2000年6月3日下午5時20分警察登門時,黃琦留下的告別語,之後他被關押並與家人隔絕。黃琦今年4月7日在獄中剛剛度過了他的40歲生日,此前,他在沒有被判決的情況下被羈押了近三年。2003年5月9日,黃琦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5年。

2001年,黃琦的妻子曾俐在接受CNN採訪時說,自從黃琦被捕後,她不被允許探望丈夫。在2001年8月的一次庭審中,她和其他親屬被阻擋在庭外。曾俐說:「當警車開進時,我看到他,他非常瘦,他做了個V型手勢,並微笑。他的手臂拷在背後」。她試圖給她丈夫拍照,但被警察沒收軟片。

黃琦做了什麼?

成都中院判對黃琦的定罪理由是:黃琦是天網的法人代表並具體負責網站的維護及主頁的製作與更新。2000年3月至6月,「天網網站」的「走向論壇」、「網海拾遺」、「遙看中華」等欄目中出現了「六、四」、「疆獨」、「法論公」、「民主黨章程、綱領」等有關內容的文章及鏈接,而這些內容以造謠、誹謗方式宣揚民族分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黃琦 2003年5月18日在獄中寫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上訴狀對以上指控給予了辯駁。他在上述狀中說, 公訴機關指控他的犯罪事實是發生在2000年3月30日以後,而2000年3月30日天網尋人網站被公安機關關閉後已交由北美華人尋親會管理,網站的管理由北美華人尋親會的技術人員管理,對網站技術,他本人一竅不通。他本人只能對2000年3月30日以前網站自辦欄目的內容負責。黃琦指出,上述「違法」文章公訴機關無證據證明是他本人撰寫、上傳或轉載發表的。

黃琦在上訴狀中描述了他和家人現在的處境。他說:「為了天網事務所的尋人事業,我的家早已變賣了,妻子也因此失掉了工作,或許我的兒子(12歲)因為有了一個『戴罪』的父親,正遭受著同學和老師的白眼。每天我帶著沉重的腳鐐手銬、睡在潮濕的地面、品味著撲面而來的尿液、目瞪著在押人員的生殖器,扳著手指頭計算司法機關超期羈押期限的我都在想:一個冒著生命危險解救了7名受害農村少女、一個幫助過200多個家庭合家團圓、一個無償為數萬離散家屬提供免費尋人服務、一個無私無畏為數十萬蒙冤者吶喊的人,會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犯嗎?在獄中,我得知妻子在我入獄後,舉步為艱,舉債度日,為了把尋人事務所事業繼續支撐下去,曾經一度打算把我們的親身骨肉我們唯一的兒子送給別人寄養;在獄中,我面對殘無人道的折磨,曾在獄中自殺,幸虧及時搶救,才得以倖免。因為有一個理念在支撐著我,『依法治國』的陽光和『民主自由』的空氣將最終彌漫共和國湛藍的天空,歷史會最終證明我的清白和無辜。 為了我的家,為了您的家,為了我們大家的家,我上訴,直至生命最後一息! 」

黃琦:充滿正義感與理想主義的書生

對比一下成都中院判決書和黃琦的上述狀,人們不難得出一個關於此案的輪廓:黃琦1999年6月14日通過「成都華美計算機網路有限公司」註册「天網尋人」(www.6-4tianwang.com),目的是為中國大地上每天都在發生的司法冤情和失蹤事件提供一個民間的平台,其服務有的是收費,但更多的是出於知識分子的正義與良知,利用網路信息傳播優勢,免費為有冤情和尋找失蹤親友的人提供服務,其中也包括了尋找「六四事件」中失蹤者。司法冤情的背後是體制問題,失蹤事件背後是社會的悲劇和陰暗。可以想像,處理大量這樣案例的網站必然觸及了官方的敏感神經;辦網站的人,只要他的良知還沒有泯滅,心中必然充滿了憂國憂民的郁悶與不平,也堅定了他的「依法治國」和「自由民主」的理念。

判決書上說明,2000年3月30日天網尋人網站已被公安機關關閉,該網站被迫租用海外的伺服器,而被指控為是違法的文章內容則全部是在此日期之後在該網站上出現的。網站使用海外伺服器後,從技術上講黃琦完全有可能已經失去了對在網站上發帖的控制能力,因此並不能因為上述文章出現在網站上,就可以推斷黃琦是這些文章的作者或者說是要為這些文章的內容負責。如果按照中國的法律追究黃琦作為網站法人的責任,他應該負的最多是技術與操作上的責任而不是內容上的責任。黃琦自己並不否認他的「依法治國」和「自由民主」理念,但是就因為這些理念,黃琦就要被判刑五年嗎?

「殺一儆百」

中國網路用戶最近幾年快速增加,目前有六千萬網路用戶。網路在傳播訊息、形成公眾輿論與壓力上的巨大潛能中國政府感到擔心,中國的宣傳部和安全機構對網路的控制也逐漸加強。除了技術上對不受政府歡迎的內容進行過濾與封鎖,中國政府顯然要通過對黃琦的個案判決「殺一儆百」,警戒網路从業者和網路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