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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晴:借鑑南非模式實現六四和解

2009年3月7日

原《光明日報》記者、中國著名學者戴晴近日提出,中國可借鑑南非模式,對"六四事件"評價完全對立的雙方實行真相調查、進行個案剖析、尋求認定正義,最終實現社會和解。這種呼喚中共體制內開明派、改革派同社會上理性人群共同發聲化解仇恨的提議被稱為解決"六四"問題的中間道路。戴晴曾因支持不同政見者在1989年"六四事件"之後被捕並在秦城監獄關押10個月。近日,她接受了德國之聲記者的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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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dpa

德國之聲:您能不能解釋一下如何運用南非模式解決"六四"問題?

戴晴:"六四"已經過去20年了,兩邊一直堅持自己的說法。政府這邊從"動亂"到"暴亂"再到"事件",現在是什麼都不提。另外一方,無論是受害者還是跑到海外的學生領袖堅持要求平反。所謂平反或者說完全平反,意思就是說,"你們鎮壓錯了,我們被鎮壓了,我們是完全對的"。我自己其實也是"六四"冤案的受害者。"六四"之後我坐了10個月的牢,之後什麼都失去了,我沒有工作、收入、保險、退休金,什麼都沒有,也不能在自己的國家發表作品。可是我覺得所謂的完全平反並不能讓整個社會和解。現在看起來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像南非當年圖圖大主教通過"真相、正義、和解"的模式解決種族隔離的問題。必須要把真相調查清楚,基本上正義得到雙方的認定,然後才能得到和解。我覺得,按照前19年的模式中國沒有希望和解,再說和諧也都是白說。

德國之聲:您曾對一些媒體說過,您不是很贊同"平反"這樣的說法。

戴晴:對,我不同意說"平反"。30年前,中國開始執行改革開放政策時有兩件重大事情。一個是思想解放運動,真理標準的討論;另一個就是胡耀邦主持的給右派分子平反,給文革的受害者平反。那麼,平反意味著雙方不平等的關係,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關係。什麼事該平反,什麼事不該平反;誰給誰平反;平反的標準是什麼;平反之後怎樣得到社會承認和補償,在這些問題上受害者一方沒有任何權力。就像現在信訪站門口的那些人,受到冤屈只能懇請中央為他們平反。但是沒有用。"平反"不是現代社會的用詞,不是法治國家的概念。我們應該依法一個案件一個案件地調查,得出真相,然後尋求正義,最後才有和解。

德國之聲:您覺得現在具備實現"六四"和解的前提嗎?

戴晴:完全不具備。比如說,最基本的真相都沒有弄清楚。89年上面發布戒嚴令之後為什麼沒有人執行,還是誰想上街就上街?那時候大遊行簡直像節日一樣。到了6月,解放軍的野戰軍調到北京周圍,使用的是狙擊手才用的子彈。這樣的武器怎麼能用在人群裡呢?誰下的命令,軍隊是怎麼調動的,為什麼要用這樣的武器,到現在沒有最基本的調查。同樣的,當時香港、世界各地捐了很多錢,上千萬捐款到了北京。六四學生領袖是不是說了,為什麼說,有什麼權利說"我們期待的就是廣場上血流成河"。血流成河意味著什麼?為什麼要這樣期待?他們是怎樣得到錢,策劃好逃跑路線,最後跑到國外去的。這些都不清楚。可是現在這兩方面連提都不許提。現在又怎麼能具備了實現"真相、正義、和解"的條件呢?但是條件不存在不意味著我們不能說。我們應該開始把能夠在中國慢慢實現的模式、原理讓大家瞭解,慢慢地訴諸法律,慢慢地被更多的人接受,才可能有這樣一天。

德國之聲:您現在怎樣評價當年的"六四"民主運動?

戴晴:我特別不同意後來海外很多人將它評價為"一場偉大的民主運動",甚至有人說整個共產主義陣營解體,東歐社會主義國家變色都是受到"六四"民主運動的影響。這是完全不對的。這就不能算是一場民主運動。民主運動有很多基本條件。20年前發生在北京街頭和天安門廣場的事情不具備這些基本條件,差得太遠了。那不過是一些純潔的學生覺得社會有不正義走上街頭呼喊一聲,接著一些人成為了運動領袖,最後實際上是黨內的鬥爭社會化了。利用了學生和民眾,肅清黨內異己,也就是導致趙紫陽下台。這離民主運動差太遠了。更不要說歐洲民主傳統的根底就要比中國深厚。歐洲70年代80年代以來,捷克、波蘭、匈牙利做了很多事。這些中國都沒有做好。所以我完全不同意這種說法。

採訪:洪沙 責編: 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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