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IOC-Richtlinien für Meinungsfreiheit in Peking

2008年5月7日

一些國家的運動員想在北京奧運會上表達對中國西藏與人權政策的批評,但又不知道這樣做的尺度是什麼。如今,國際奧委會向各國奧委會發布了一個有關北京奧運會上的言論自由指導原則,告訴運動員們該怎樣處理體育與言論自由的關係。

https://p.dw.com/p/Dvsy
奧運會上這樣的服裝沒問題圖片來源: AP

國際奧委會周二(5月6日)發給各國奧委會的指導原則共有六點,實際上是對奧林匹克章程第51條第3款的進一步解釋。國際奧委會有意沒有將這一指導原則做成一個"運動員行為準則",德國奧林匹克運動聯盟(即德國奧委會)對此感到欣慰。該聯盟主席托馬斯.巴赫評論說:"這些指導原則沒有對具體情況做出規定,因為具體情況的變數太多了。"

德國奧委會已經將這份六點指導原則轉發給德國各個奧運項目運動協會的負責人進行討論,然後在下周再轉給奧林匹克參賽運動員代表理事會。托馬斯.巴赫說:"我們不向運動員建議做什麼,這是我們的'成熟運動員'思路的一部分。但是我們會向運動員充分傳達訊息,使得他們瞭解情況。"這其中包括向運動員講解奧林匹克章程第51條第3款,即"任何政治、宗教、種族問題的抗議和宣傳在奧運比賽場館或奧運村都是堅決禁止的"。國際奧委會宣佈,將對運動員在登記才能進入的專區內的表現、行為和外觀形象進行監督。

德國奧林匹克運動聯盟總幹事長米夏爾.費斯佩爾說:"這不是奧運會提出的極端的規定。這樣的規定在大型田徑比賽和世界盃足球賽中都有。"維斯佩爾認為,國際奧委會對奧林匹克章程第51條第3款做出了十分必要的解釋。他說:"任何運動員都允許在新聞發布會上、在體育賽場的混合區或者新聞中心就中國的人權問題或西藏問題發表自己的看法。"他補充說,國際奧委會對此進行了非常自由化的規定。

國際奧委會在六點指導原則中指出,奧運會是一項大型體育活動,不是對武裝衝突、地區和宗教爭議表達政治立場的舞台。不過,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一再強調,言論自由是絕對的,是一種人權。

在德國,一些參加北京奧運的運動員正在醞釀在北京採取什麼方式來表達對中國西藏與人權政策的批評,有的運動員建議佩戴綠藍顏色或者象徵西藏的橘紅色的手箍帶出場。法國有運動員倡議本國奧運參賽運動員佩戴印有"爭取一個更好的世界"的標誌,荷蘭奧運足球隊教練表示不反對隊員進球後打出支持西藏的手勢來慶祝。

跳轉至下一欄 瀏覽更多相關内容

瀏覽更多相關内容

顯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