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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蘭案開庭

2011年12月29日

經過一次推遲後,倪玉蘭、董繼勤夫婦「尋釁滋事」一案周四(12月29日)在北京開庭。被告律師作了無罪辯護。他認為,對其當事人的指控不能成立,相反公檢法人員應為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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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AP

倪玉蘭、董繼勤夫婦一案12月29日在北京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倪玉蘭的代理律師程海對德國之聲表示,被告的親屬朋友沒有被允許進入旁聽。"旁聽席大概總共只有5、6個位置,都被一些小年輕佔了。"按照規定公開庭審持身份證就可以旁聽,但今天董繼勤的哥哥和弟弟都被警察攔阻,沒有能進去。

倪玉蘭的女兒董璇作為證人得以出庭發言,但未能全程旁聽。她在父母被捕之後,一直沒有獲准探望。程海說,倪玉蘭明顯身體狀況比較差,"審理一個多小時後她就堅持不住了,身體往下攤,在我的請求下找來一張床,讓她躺著,還要吸氧,明顯呼吸有困難。"

民事糾紛刑事判

倪玉蘭是學法律出身,在北京申奧成功後開始的大規模拆遷工程中,她開始幫助拆遷戶進行維權,並因此先後兩次入獄。2002年,她以"妨礙公務"罪被判刑一年並被吊銷了律師執照。2008年,又以"損害公共財物"罪被判兩年。第一次入獄後她就被毆打致殘,行動需要輪椅。今年4月7日,倪玉蘭被警方帶走,接著他的丈夫董繼勤也被拘留。

起訴的罪名是"尋釁滋事",他們被控在2010年6月到今年被捕前,強佔賓館房間,不交房租,還撕毀登記本,辱罵服務生,裝修時拒不讓出住房等。程海律師指出,這些指控都是不能成立的,因為2010年出獄後,倪玉蘭一家沒有住所,不得不在公園露宿。住旅店"是警察安排的,不是自己去搶佔的,也不是自願的。這麼多警察在場,我們認為是公務行為,而且是違法的,是把別人關進去。"

但賓館要求倪玉蘭付租金。程海認為,這樣的經濟糾紛應該通過民事訴訟的方法來解決。而對後兩項指控,控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而且旅店不能強制客人登記。

"編造悲慘經歷"

此外倪玉蘭還被控"編造律師身份和悲慘的經歷",騙取網友的捐款。控方指無法查實她的大學學歷。倪玉蘭則表示自己的學歷證書被公安收走,沒有歸還。程海認為公安的證據自相矛盾:"戶口本上的登記是大學畢業,也是西城區公安分局,起訴她的是同一個分局,登記戶口說人家是學歷大學,起訴的時候又說人家不是。"

控方還指出倪玉蘭並不是自己所說的那樣沒有住所和收入,但程律師認為並沒有提出相關證據。倪玉蘭的住房2008年被強拆,2010年出獄後,又被警察趕出租住的廉價小旅館,只得在露天搭帳篷。中國獨立導演何楊據此拍攝了紀錄片《應急避難場所》,真實記錄了夫婦兩人悲慘的境遇。

程海感嘆:"一個健康的人變成殘疾人,一個有工作的人變成沒有工作,一個有自己住房的人變成無家可歸,這還不悲慘?那什麼才夠悲慘?這是沒法編造的。"

律師:公檢法徇私枉法

程海指出,這樣的"詐騙"行為沒有受害人,所謂的受害人是強加的。他告訴德國之聲,已向法院提出申請,調取新的證據,包括2002年和2008年倪玉蘭被送到看守所時的體檢和傷情檢查報告。這可以證明她遭到警察毆打。

"我們國家的刑法有一個罪名-徇私枉法罪,針對公檢法人員,明知別人無罪還進行追訴、偵查、審判。我作為律師認為,雖然法院的態度現在還不明確,但至少公安檢查機關人員的責任已經可以確定,他們要追訴她的刑事責任,這樣就構成了徇私枉法罪。應當可以向北京市高級檢察署提起刑事控告。"

如果法院同意調取新的證據,會重新開庭,對新的證據進行質證,辯論。如果法院拒絕調取更多證據,按照審理期限,法庭最遲應在明年1月下旬做出判決。

作者:葉宣

責編: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