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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無意發出「和解訊號」

2010年2月15日

北京市高級法院維持對劉曉波的十一年有期徒刑判決,這一消息引起了歐盟和美國的強烈反彈,德語媒體對此做了詳盡報導。《每日鏡報》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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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案一審當日(2009年12月23日),美國使館官員在法庭外圖片來源: AP

"中國當局繼續執行打擊國內人權活躍人士的強硬路線,不怕在國外造成負面影響。歐盟要求無條件釋放劉曉波,美國駐中國大使洪博培也批評說:'迫害和平表達政治觀點的人士違反國際公認的人權'。17個國家和歐盟的外交代表當天早晨聚集在法院大樓前。他們大聲有力地表達了全世界的憤怒,但中國領導人這次同樣無動於衷。

中國政府拒絕改判,錯過了拯救自己艱難豎立起來的溫和派形象的最後一次機會。劉曉波絕非個案,中國的法庭經常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模糊罪名對活躍人士做出判決,剝奪他們按中國官方說法理應享有的言論自由權利。"

《新蘇黎世報》注意到,中國當局春節前判處譚作人五年徒刑,接著宣佈維持對劉曉波的十一年原判,同時在上海對澳洲力拓公司在中國的工作人員提出公訴。這一套組合拳表明,中國政府無意發出"和解的訊號":

"中國農歷新年之前,中國的幹部們通常要盡量多辦妥一些事情,但今年他們使人產生了另一種印象,好像他們特別看重在國內政治方面千萬不能顯示軟弱,所以不理會批評人士乃至國外提出的要求。至於這一做法是否反映了中國領導人因經濟崛起而產生的狂熱自信,還是反映出他們對目前經濟政治挑戰的不安 、甚至恐懼,外界很難做出評價。"

春節前,上海檢察署對澳洲力拓礦山公司駐華代表胡士泰及其三名中國雇員提出公訴,指責他們向中國鋼鐵生產廠家索取高額賄金、非法獲取企業機密。《南德意志報》觀察了這起超越了經濟範圍的案件:

"儘管證據很不透明,但這四人肯定會判處有罪。除了列舉一些罪名外,中國迄今沒有公佈他們的罪行細節。經濟界人士認為,只有在事先已確定審判結果、也就是確定有罪的情況下,共產黨才會對這件棘手的案件提出訴訟。但檢察機關畢竟不再堅持起初提出的'出賣國家機密'這一罪名,而把指控降到企業機密一級。力拓否認這些罪名,據說支付賄金的中國鋼鐵工業的代表並沒有受到起訴。

中國的法律模糊不清,很成問題。它對國家機密和企業機密的起始界限,沒有明確定義。所以,中國過去經常發生隨意解釋法律的現象。真實的情況是,西方企業在市場調研和分析方面走在中國人前面,通過合法途徑獲得訊息,因而與中國企業談判時能佔據有利地位。"

摘譯:王羊

責編:葉宣

本文摘自或節譯自其它媒體

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