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受审悬而未决 | 在线报导 | DW | 19.0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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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受审悬而未决

就在周二人大闭幕当天,中国著名异议人士胡佳接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检察院起诉胡佳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可以被判处多年监禁。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胡佳案件为个案,法院将依法进行处理。事实是,胡佳敢于揭露中国社会和政治伤疤的做法早就成为国家安全机关的眼中钉、肉中刺。欧盟主席国以及其他人权组织均呼吁中国政府释放胡佳。以下是德国之声的相关报道: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在中国受审的胡佳曾获欧盟议会萨哈罗夫奖提名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在中国受审的胡佳曾获欧盟议会萨哈罗夫奖提名

人权人士、异议人士、环保人士、爱滋病关怀积极分子、佛教徒——现年34岁的胡佳是中国政府眼中最著名的"坏分子"之一。国家安全机关将他看成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威胁。但他的武器是他善于言辞的唇齿和锋利的笔尖。他愿意接受采访,敢于撰写并谈论一系列让北京高层不满的禁忌话题。

本周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对胡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进行审理。胡佳的律师李方平表示:“公诉机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胡佳提起公诉,主要基于的事实是,胡佳在2001年6月到2007年10月在海外网站上撰写了六篇文章,接受了境外媒体的两次采访。其涉及的内容,公诉机关认为有部分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李方平律师在庭审时对胡佳进行了无罪辩护,并指出其当事人作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受到宪法保护。但是李方平同时指出,法院在解释公民言论自由和国家安全利益之间有很大的解释空间,

“现在我们发现,危害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之间并没有一条清晰的界线,其界定非常模糊,这也是造成公诉机关与律师之间存在巨大争议的原因。我们认为,在没有律法机关进行律法解释,或者说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解释以前,这个争议将始终存在。”

胡佳和他的妻子曾金雁一直致力于中国人权的改善,并经常受到安全机关的软禁。2007年,胡佳夫妇被独立记者组织"记者无疆界"授予年度特别奖。同年11月,胡佳通过互联网参加了欧洲议会的一次听证会,介绍了中国08年奥运会前人权状况。很多独立观察家认为,胡佳参加了听证是他这次受审的主要原因。欧洲议会议长伯特林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呼吁中国政府释放胡佳。

"我们欧洲议会认为,中国在八月举行的奥运会将会取得圆满成功。但我们同样希望中国能够遵守人权标准。胡佳通过互联网参加欧洲议会的听证会,符合国际惯例。人们需要进行跨越国境的交流,现在有了这样的技术条件。但是任何人不能因为参加听证而接受处罚。人权标准既适用于外国,也适用于中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周二在记者会上强调,中国在奥运会开始前并没有加大对异议人士的压力。胡佳的律师李方平估计,法院将在一周内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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