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异议人士被判刑 | 在线报导 | DW | 17.1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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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导

网络异议人士被判刑

中国大陆网络异议人士郭起真在本周二被河北沧州市中级法院判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为郭起真进行辩护工作的维权律师李建强表示,郭起真是中国当局打压异议人士,“因言治罪”的又一个牺牲品。

都是拍砖惹的祸

都是拍砖惹的祸

据李建强律师称,郭起真是河北沧州市市民,原本是一名普通职工,但是由于认为自己多年来受到冤屈,没有得到公平处理,因此开始在网络上发表文章,抨击当局。在几篇文章中,出现了“毛泽东主张用三分之一的人口与美国对决”,以及“共同敲响邪恶政权的丧钟”等字句。河北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此为由,指控郭起真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并向中级法院提出起诉。

接受郭起真家人委托,代理此案的李建强律师提出辩护词,表示根据现存证据,郭起真发表的文章只是一种文学性的情绪化宣泄,并没有具体的指向和操作性,因此并不能被认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当地时间10月17日上午9点,沧州市中级法院对郭起真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郭起真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李建强律师认为,这一判决没有体现出法律的公正性,尽管中国政府的很多官员在国际外交场合都宣称中国已经有言论自由,但郭起真却成为了因言获罪的又一个案例,“如果这个案件被判决,那就是一个标准的政治罪,标准的言论罪,现在这个预测已经得到了证实。沧州市中级法院正式以言论罪和政治罪的理由判处郭起真先生有罪,它对中国政府在外交场合的公开承诺是相违背的,损害了中国政府的道德形象和法制形象。”

众所周知,类似郭起真这样的言论或者异议人士案件,法院方面在审理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政治力量的干扰,而郭起真案件也不例外。李建强律师表示,在开庭期间,中央政法委的一个督察组就在沧州,对本案施加政治压力。而最后的判决结果也体现了“因言获罪”的模式,并没有法律逻辑,李建强律师把这种做法称之为“非法制的价值判断”,“他对这些人的逮捕拘留审判,都没有体现出法制的合理逻辑和要求,它是从维护专制统治的价值立场来作出的行为。所以我们认为他是非法制的价值判断。”

郭起真在法庭判决下达之后,当庭表示不服判决结果,要求上诉。李建强律师也表示将继续代理此案,进行上诉工作。近来,中国当局连续针对网络异议人士采取行动,前不久网络作家力虹和陈树庆相继被拘留。目前,力虹已经被正式逮捕,而陈树庆的前景也不容乐观。李建强律师认为,这一系列事件表明中国政府对于言论的控制有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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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17.10.2006
  • 作者 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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