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登寺三位喇嘛被判重刑 | 德国之声 来自德国 介绍德国 | DW | 30.0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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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格尔登寺三位喇嘛被判重刑

继周一判处格尔登寺一僧人徒刑后,四川阿坝州马尔康县法院周二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格尔登寺另外两名喇嘛重刑,三人系狱与今年3月份格尔登寺僧人平措自焚事件有关。当局指控他们唆使、协助平措自焚及藏匿受伤的平措而致其死亡。

在“3.14事件后”,藏族喇嘛被管控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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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四川阿坝州马尔康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格尔登寺两名喇嘛泽让旦真和旦纯以重刑,其中判处旦真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旦纯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两人被控原因是在今年3月唆使和协助同寺喇嘛平措自焚导致其身亡。

而昨日,该法院已经判处格尔登寺另一名僧人仲周11年有期徒刑,中国当局称46岁的仲周藏匿自焚后受伤的平措11个小时,导致其延误救治而死亡。据悉,仲周为平措的叔叔。仲周在法庭上自我辩护阶段陈述理由时说,自己藏匿平措是因为觉得他在自焚后应该会死亡,他担心如果平措送入医院,家人无法要回遗体。

近年藏区多位僧众以自杀方式进行抗议

德国之声早前曾报道,2011年3月16日下午16时,西藏阿坝州格尔登寺僧人平措在寺庙附近,在自己的身上泼满汽油进行自焚,据国际声援西藏组织在事件发生后对外透露, 平措自焚时高呼口号,呼吁西藏自由以及抗议中国政府对藏民的镇压。

藏族作家唯色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也揭露,在平措自焚后,几十名警察赶到现场用木棍等工具痛打这名僧人,并把火扑灭。随后格尔登寺僧人和当地民众把平措抬到寺院中进行保护,在平措死后拒绝将遗体交给军警。此后也引发大规模的藏人示威活动,军警随之对格尔登僧人进行抓捕,格尔登寺一度被军警围困。

从2008年3月西藏事件后,全藏各地出现多起僧人和民众自杀或自焚以抗议中共当局镇压行为的事件。2008的3月27日,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洛桑金巴上吊自尽,他在遗书写到:"我不希望生活在中共的压迫下,不要说一天,甚至一分钟也不愿意"。

2008年10月18日,青海省尖扎县第二民族中学,17岁学生雍伦珠才让跳楼自杀,他的遗言是:"我用自己的生命,向全世界诉说藏人没有自由的事实。"

2009年2月27日,阿坝僧人扎自当街自焚并被赶到的军警枪杀。

本月8月15日,西藏康区道孚县灵雀寺藏族僧人次诺旺布在街上散发"让西藏自由"、"让达赖喇嘛尊者回家"等传单后自焚,抗议该寺被当局断水、断电。事件发生后,军警包围该寺并索要次诺旺布的遗体。

“当局为转嫁罪责采取欺骗方式”

德国之声就此首先联系目前正在拉萨的唯色,她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疑被当局警告。

随后德国之声采访了达赖喇嘛驻欧洲代表处华人事务联络人洛桑尼玛,他认为中共对三位僧人的指控是不实的:"这是不可能的,他们其中有平措的亲人,且他们是僧人,他们不可能违背佛教最起码的戒律,让一个人去自杀身亡。是因为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去救回平措。最大的可能是,平措已经遭受了烈火焚烧的痛苦,当时平措自焚时,军警对他实施棍棒打击,或是想把他抢走,想要回遗体消灭证据,他们是想掩盖平措自杀身亡这件事,想掩盖在中共的残酷镇压下,藏区百姓无法生活下的事实。"

洛桑尼玛认为目前对三位僧人判刑,是因为平措自焚一事引发的反响非常大,很多僧人对中共当局非常不满并进行抗议,中共当局转移公众视线并转嫁本该当局承担的罪恶给藏人:"西藏'3.14事件'时,他们镇压和屠杀藏民,屠杀之后把街道打扫干净,把血污擦净,说没有任何事件发生;1989年'6.4事件'也是这样的,他们用枪扫射学生和市民,这是很多人都看到的,但他们根本不承认开枪,他们用坦克大炮对付手无寸铁的市民和学生,但最后对市民和学生'歹徒'称呼,把所有的罪责加到人民的头上。现在他们用欺骗的方式加罪给其他的僧人。"洛桑尼玛表示如果当局继续采用这样的方式,将会激发藏人以至汉人更强烈的反抗。

作者:吴雨

责编: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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